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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一季度开闸无望另辟蹊径 多渠道分流山雨欲来

2013-2-20 9:10:21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 “五六月份只是一个预期,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春节前后听到的讲法都有变化。” ]

    主板5家,创业板11家——这是今年年初IPO财务核查开

始以来终止审查的在审企业数字。虽然这与800多家在审企业群体相比显得微不足道,但整个新股发行相关利益方已经感受到“山雨欲来”。

    然而在堰塞湖面前,不少企业选择了“另辟蹊径”,不论是民营企业赴H股上市,还是到新三板过渡,都是在积极分流疏堵。

    一季度开闸无望

    关闭了近4个月的A股IPO窗口何时开启至今没有准确的说法。投行人士普遍预计在IPO核查的阶段性节点3月31日之前证监会不可能发放IPO批文。而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证监会还要进行现场检查,发行窗口仍然不确定。

    “五六月份只是一个预期,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春节前后听到的讲法都有变化。”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促使企业暂时打消硬性闯关A股IPO的因素还包括不断收紧的行政稽查和可能的刑事诉讼。证监会已经明确表态IPO财务检查中如果发现财务造假将立案稽查,严重的即使撤回材料也要追究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

    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ST大地[0.00 0.00% 资金 研报](002200.SZ,云南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ST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ST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绿大地造假案的背后是证监会力促当地司法系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过去一些证券类违法案件往往难以在司法部门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仅以行政处罚告终。但这种情况已经在发生改变。

    另辟蹊径

    无限期的拖延之下,一些拟上市企业已经开始做其他打算,而这正符合监管层的用意——A股市场的发行体制改革仍在完善中,过多的融资压力势必带来后遗症,包括严重的财务舞弊。

    一家外资投行人士近期告诉记者,该投行正在帮助一家原本在A股排队的企业准备赴香港H股上市的前期材料,但这家公司尚未撤销A股上市申请。他没有具体透露这家企业的名称。

    证监会去年年底出台了支持民营企业赴H股上市的政策,取消了过去的较高的财务和融资规模门槛,此举被认为是多渠道分流A股IPO堰塞湖的政策之一。

    另一方面,春节前夕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全国性场外市场的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也跟进推出了具体的业务规则。相比A股市场,新三板对挂牌企业的财务要求大幅降低,比如“业务明确”取代了“主营业务突出”,不要求连续盈利等。对于急需融资和股份流转的中小企业而言,新三板不失为一个过渡性选择。

    “目前还没有听说有同行拿到了IPO转过来的新三板挂牌业务,但这是迟早的事情。”一家中型券商的场外市场部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多位投行人士称,今后拟上市企业可能需要先在新三板挂牌进行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然后通过“转板”申请在沪深交易所上市。这种“过渡板”的机制去年已经由国泰君安等证券公司以座谈建议的形式向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并且进一步拿到了证监会主席办公会上进行了讨论。

    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了解到,存量在审企业将不强制要求上新三板,但是今后新增的拟IPO企业很可能要先上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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