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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7月2日,内蒙君正也披露,大股东及董事长杜江涛与国信证券签订了股权质押回购协议,杜江涛将内蒙君正3950万股限售股予以质押。
而在7月4日,冠福家用披露其大股东林福椿于7月1日将857万股股份质押给国盛证券,采取的方式也是股权质押回购。同日,林福椿还将500万股冠福家用质押给东方证券资管公司,不过采取的是传统的股权质押方式。
相比于股权质押而言,股权质押回购增设了回购条款,且在产品标准化程度及交易速率方面均优于股权质押。作为券商创新型业务之一,股权质押回购可视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升级版,因为该交易不会发生股权的划转,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则直接涉及股权更迭,此前相当一部分公司因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而发生第二大股东变更的现象。
今年3月份,沪深交易所向部分券商下发了关于股权质押回购业务的征求意见稿,随后在5月23日,中信、国信、招商等11家券商参与了沪深交易所的联网测试,旨在为股权质押回购业务开闸做准备,前述券商均为较早涉足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券商。6月24日,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国信证券等率先推出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而就在当天,唐人神控股参与了此项业务,唐人神由此成为A股首家尝鲜股权质押回购业务的上市公司。
从交易所测试再到唐人神等上市公司股东直接参与,前后仅一月有余,券商矢志于业务创新及上市公司股东应用创新融资手段的能力由此可见一斑。
对于券商而言,股权质押回购扮演的“类贷款”角色可直接面向众多具备大资金需求的业务群体;而对上市公司股东而言,在股份限售期间以不影响控股权为前提,较为便捷地获得标准化产品也是一种新型融资方式。
近年来,券商的诸多创新业务均被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一一采用,如债券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权质押回购、新三板等。其中,上市公司对股权质押回购业务的参与无疑更为积极。可以设想的是,随着券商创新业务的不断扩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亦将拥有越来越多的融资方式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