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做市商制度,昨日《办法》中还明确,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实行主办券商制度,主办券商业务包括推荐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
“这是对去年公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明确。”昨日,程晓明认为,突破200人的限制,肯定将大大提升新三板交易活跃程度,“相当于越来越多的公众可以参与新三板的交易系统,新三板也越来越像中国的纳斯达克。”
对此,吴亚俊也认为,股东突破200人的限制,有利于新三板交易的市场化,“这有利于国内的一些公司直接在国内挂牌,而不用千里迢迢赴美国纳斯达克。”
王鹏飞则认为,新三板实行主办券商制度,也是对券商的认可,“今后,券商的业务范围也将进一步拓展,肯定是一大利好。”
吴亚俊还表示,新三板需要对风险进行更加严密的监管。“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毕竟不像主板上市的公司,要经过严密的审查制度。”
他建议,监管层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风险评级机构,对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统一的评级,让投资者可以更加清晰的辨别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