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海一中院审理的“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老鼠仓”一案人们还记忆犹新,时隔一年不到,又一起“老鼠仓”案再次在一中院开庭审理。国内名牌大学高材生、获得美国芝加哥商学院MBA、
伙同前妻及小姨子获利1200余万
昨天上午,郑拓身着深灰色毛衣走上刑事被告席。和郑拓一起的还有两名女性夏某和夏某某,前者是郑拓的前妻,后者则是他前妻的妹妹。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郑拓和夏某、夏某某预谋后,利用担任交银施罗德公司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的职务便利,在稳健基金股票买卖的信息尚未披露前,借用夏某嫂子原某开设在哈尔滨和北京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郑拓管理的稳健基金买入相同股票,并从中牟利。在2009年2月28日到8月20日期间,郑拓等3人采用上述方法买入西山煤电(000983)、保利地产(600048)等11只股票,交易金额4600余万元,获利1242余万元。
2012年4月27日,郑拓等3人被刑拘,同年5月21日被逮捕。
庭审中口供几度反复
在昨天的庭审上,几名被告人均对公诉人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和罪名,以及交易获利金额没有异议,但不认可起诉书中“预谋”的说法。
郑拓表示,他们之间没有事先进行过预谋,因为夏某和夏某某都不是证券从业人员,没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预谋”是没有意义的。夏某也表示,自己当时根本不知道郑拓给出的操作指令涉及到未公开的信息,并称对检方指控的犯罪数额也不清楚。
庭审中,面对公诉方提问,郑拓多次表示“当时情况记不清了,以公安机关的调查为准”,其中在谈到一部作案手机时,也出现了反复。
公诉人指出,郑拓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曾提到一部专门的作案手机,用于单线联系其前妻夏某,以逃避证监会的监督。但郑拓却表示,很多人都有两部手机,并非单线手机,只是私人手机而已。夏某也称,手机是她与郑拓沟通孩子事情用的,并非单线的。
公诉人据此认为当时郑拓在笔录中的说法并不属实,是否属于自首情况,有待考量。郑拓又立即改口称,以公安机关的调查和笔录为准。
曾商定找小姨子顶罪
郑拓表示,自己在交银施罗德公司任基金经理期间,主要负责管理日常工作并对股票投资提出建议。自己和夏某于2008年8月离婚,离婚后双方协议股票和资金归夏某,房产归郑拓,离婚前后资金方面均由夏某某掌管,自己并不清楚。
郑拓说,在“老鼠仓”作案过程中,他使用了包括前妻在申银万国陆家嘴的证券账户等4个账户操作股票,夏某则将资金存入嫂子原某注册在哈尔滨的账户中。郑拓还强调,在案件中投入的资金主要由前妻掌管,自己主要负责操作股票,从未参与过调拨资金。
郑拓的行为引起了证监会注意,并对其进行了相关调查。2010年11月,当证监会找其进行第一次谈话时,几名被告人商定由夏某某出来顶罪,以求保住郑拓之前的“光环”。对此,几名被告人在庭审中肯定了这一说法。
检察院认为,郑拓利用职务便利获得基金公司尚未公开信息后,违反规定,通过本人或指使夏某、夏某某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该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郑拓为主犯,夏某、夏某某为从犯,且均能如实供述罪行,建议从轻处罚。
昔日明星基金经理郑拓
郑拓,现年45岁,复旦大学本科毕业,后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获MBA,先后在海富通和交银施罗德担任基金经理。
2007年3月,他加盟交银施罗德并实际负责交银稳健(519690)基金投资管理工作后,该基金取得并保持了晨星两年期和三年期五星级基金评价,并在《福布斯》发布的2009中国基金排行榜中被评为十大最佳股票型基金之一。
2009年9月,郑拓离开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10月与原同事陈晓秋一起投资1000万元创立上海好望角投资公司,加盟私募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