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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市互联互通

2013-3-11 7:56:19东方财富 【字体:

  扩大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市互联互通主体范围。以机构投资者自主选择交易市场为目标,取消商业银行、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进入交易所债市的限制。

  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

昨日建议,下一步债市发展应当以机构投资者自主选择交易市场为目标,取消商业银行、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进入交易所债市的限制。

  上交所官方微博昨日刊登了桂敏杰对部分记者提问的答复。对于下一步我国债市的发展建议,他说,1997年后,我国债市形成了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并存的格局,两个市场分属于不同的监管部门,使用不同的法律法规,整体上处于分割状态,对市场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一是债市功能发挥受到限制,二是信用风险集中在银行体系,三是市场定价基准缺失。

  为此,他认为,应当将互联互通的债市作为下一步发展的基础目标。具体而言:一是扩大互联互通主体范围。以机构投资者自主选择交易市场为目标,取消商业银行、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进入交易所债市的限制。

  二是扩大互联互通业务范围。将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交易所债市的试点业务范围,从债券现货扩展到回购等其他债券品种,从竞价交易方式扩展到报价交易方式。

  三是扩大互联互通品种范围。推动银行间市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等交叉挂牌。

  四是提高登记结算后台联通效率。建立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登记后台的高效协调机制和畅通的跨市场转托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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