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指出,在控制风险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量和客户数稳步增长。
上海银监局在日前召开的“2013年小微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上,对辖内银行业小微金融服务提出“四
“四个不低于”的目标是:1、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3、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的贷款含同口径个人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4、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含同口径个人经营性贷款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据了解,第四条指标为今年沪银监局在小微金融服务考核指标中新增加的一条。上海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户数增幅进行明确界定主要因为,我们发现一些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在增长,但户数在下降,说明单户授信规模在增加,实际上银行在变相把中型企业纳入统计范畴。”
上海银监局同时要求辖区内各银行注重企业多头授信、融资下企业杠杆率变化情况;防范短贷长用、短贷他用、一贷多用等问题;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多做楼宇经济、社区经济,满足郊区和市场集中地区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多支持高新环保、节能技术和先进制造企业、新型物流企业、网络及软件信息企业。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上海辖内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558.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3%,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幅4.99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204.68亿元,高于上年同期增量22.51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为27.52%。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60.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33%,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幅44.79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小微企业贷款增幅39.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