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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酝酿新思路

2013-7-9 6:31:14东方财富 【字体:

  2013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仿佛新一届政府一部迟来的“经济金融版”《政府工作报告》。

  非常清

晰的是,这是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的逐条细化,并将当时会议上的八点“政策措施”扩展为本次“意见”的十点。如此扩展,既是“细化”的表现,可能也是归类从而向相关部委进行分工的方便。

  从政策部署来看,以往只有每年3月份的《政府工作报告》才会享有如此高规格、专门公开发文明确指定相关职责归属部门来执行的情况,对于国务院常务会议几乎从未见过这种规格。因而,这其实是本届政府全班底形成全面经济金融调控思路后的一次迟来的“经济金融版”《政府工作报告》。当然,这种明确指定部委的做法,很可能也是本届政府在重大事项上更加强调执行力的表征。

  思路上有进展

  “意见”指明了当前中国经济存在的问题:“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资金分布不合理”,产能过剩严重。

  “意见”明确了政策导向:要“合理保持货币总量”,“盘活存量资金”,对于如何才能“要”到,“意见”认为:要“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金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增强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见”的不少措辞,其实在过去多年都是耳熟能详的,但一直未能取得突破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意见”所希望支持的领域,要么风险过高、要么根本不赚钱。

  尽管如此,本次“意见”仍然在政策措施上有新进展:

  首先,在控制风险上,提出了一些新举措。比如,在坏账处置上,过去对小微贷,仅仅提出要“提高坏账容忍度”,本次进一步提出了“支持银行开展不良贷款转让,扩大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及时主动消化吸收风险”。

  其次,在消化过剩产能上,首次提出了“四个一”,即“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改变过去一味对陷入困境企业进行救助的做法,首次提出了支持向海外转移一批的必要性,这一方向是非常正确的。目前中国很多落后的产业(比如钢铁、化工等),在东南亚、中亚、非洲都还算不错,简单设备拆卸到这些经济体重建作价入股,就可以盘活,并获得不错的回报。

  同时也提出了不得已还得“淘汰一批”、“压产退市”,只是希望这次淘汰不再是有关部门“按规模”、“按所有制性质”来进行的所谓“淘汰落后产能”运动,而是不论大小与出身让市场竞争来自然完成的淘汰过程。

  “休克疗法”不是政策选项

  此前市场上有一种相当有影响力的看法是,未来可能采取严厉政策,让过剩产能迅速“出清”。但从本次“意见”看,“休克疗法”绝对不是政策的主观选项。因为“意见”要求:“及时锁定、防控和化解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意味着,整体上的“休克疗法”不是政策选项,但考虑到“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提法,让个别企业休克则是不可避免的,但底线是不能发展成系统性风险。

  关注可能出台的政策措施

  第一,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

  第二,对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在“三农”和小微贷上表现突出的中小金融机构,未来可能存在进一步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可能性。

  第三,“意见”明确赞成以“内保外贷”向国外转移产能提供融资、用“外保内贷”支持扩大外资小微企业境内融资来源。当然,这在便利了企业的同时,也同样会使得国际资本的跨境流动性无需实际现金流跨过海关即可实现,由此也对外债统计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会显著增加外汇管理的监管难度。

  第四,发债继续被作为重要政策导向性手段。“意见”指出,“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这一措施本次还被扩展到支农贷款上了,“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与之一致,过去对“小微贷款”考核的“两个不低于”,通过本次“意见”首次被加在了“三农”贷款上:“力争全年”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这无疑会给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提出新挑战。

  第五,资本市场新举措: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创业板上市速度加快,期货新品种加速推出。只是在债券市场的发展上,基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大分类,“意见”明确牵头部门为“证监会”,目前尚不清楚这是否是对2011年开始建立起来的由人民银行牵头统筹债券市场发展的“部际联系会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改委)机制的一种调整。

  第六,外汇管理将有新突破。“意见”提出,要逐步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第七,金融监管酝酿新思路。

  在行业准入上,如果把地方政府股权计算在内,中国几乎所有的银行都还是“国有”银行,而“意见”明确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未来银行、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公司都将对民营资本开放。在行业监管上,“意见”表示,“探索优化银行业分类监管机制,对不同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地域和业务范围上实行差异化准入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体系。”这是首次明确提出分类监管的思路,鼓励银行的差异化发展,未来可能出现的状态是:名称都叫“银行”,监管者也一样,但能够经营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都可能不一样,监管指标的要求也可能不同。

(责任编辑:DF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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