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受益权,成为最近银行业中一个热词。
自2011年开始,伴随监管政策的趋严,信托受益权成为众多银行提高同业资产收益,以及变相授信的一个重要方式。特别是经历了今年上半年
大量信托受益权在手,短贷长投的流行性风险也正在给银行提出考验,特别是面对信托受益权转让时的种种难题,更是让银行对这类资产又爱又愁。
信托受益权大增
“现在由于监管层抓同业业务,信托受益权在会计处理时比较隐蔽,很多银行都把它计在了‘应收款项类投资项下’。”北方某信托公司的产品经理在和新金融记者谈到银行青睐信托受益权时表示,一般来说信托受益权的收益率都比较高,而且通过信托公司“过桥”,将信托受益权转给银行理财计划或者自营资金,使得银行达到了曲线授信的目的。
事实上,从上市银行公布的财报中也可窥见信托受益权的增长路径。根据2012年年报,平安银行2012年年末买入返售一项中,担保物为受益权信托的资产高达970亿元,而2011年年末这一数字是零。民生银行2012年以信托受益权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为标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67.7亿元,2011年年末,该项资产也为零。
相对于2011年,在2012年年报中,其他如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等持有的信托资产也有不小幅度的增长。据招商证券估算,2012年年底,国内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受益权信托规模或高达8000亿元。
而到了2013年,信托受益权的配比更是有增无减。中报显示,兴业银行的买入返售资产中,信托及其他受益权规模为4231.06亿元,与去年年底相比增加了283.91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资金信托计划及其他在今年6月底的规模为674.23亿元,与去年年底相比增加115.09亿元。应收账款类融资中,资金信托计划及其他年中余额为2231.17亿元,比去年年底增加了176%。
中金公司研究报告指出,上半年上市中小银行信托受益权余额增长8400亿元,占新增生息资产的35%。
流动性难题待解
“我们说的银信合作,很多都是这类信托受益权,这也就从另一方面解释了为何从2011年开始,信托业规模迅速增长。”上述信托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这类产品很多都是“通道”业务,使得很多信托公司看似资产规模做得很大,但盈利能力却未得到提升,形成了一种“虚假繁荣”的现象。
“一个难题就是信托产品、信托受益权的转让。”该信托人士表示,目前信托市场的流动性和行业的资产规模严重不匹配。现在信托产品一端是资金,一端是项目,但两边都不在自己手中,又缺乏足够的流动性,最终使得信托产品沦为通道。
事实上,对于提高流动性,不少信托公司或者第三方机构都在做着尝试。此前,华宝信托就推出了“流通宝”平台,即受益权流通服务。
“像华宝信托这样的平台在业内也多有出现,但都属于信托公司的行为,只能针对公司内部客户,无法在整个市场进行交易。”用益信托研究员闵青华表示,一直以来信托市场缺乏一个统一的平台,这就严重制约了信托产品的流动性。
闵青华介绍,现在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一般都有两个途径,一是委托信托公司,但这样供需双方量都比较小;二是通过第三方的平台,但没有全国的统一市场,使得这部分交易也不够活跃。
“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成为制约全国性市场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闵青华表示,由于信托产品属于私募性质,属于非标准化,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因此交易的难度比较大。
从目前的相关规定来看,各地在信托产品工商登记方面采用不同的方法。有些地方登记流程较简单,而有些地方则规定须实际过户,这也成为全国性转让市场发展的瓶颈。
但是,目前无论是信托公司还是信托持有者,都对流动性非常渴望。
“最新的政策,银行也加入资管阵营,信托不能再单纯地靠通道挣钱了,而此时流动性就显得极为重要。”上述信托人士说,事实上几年前业内就在呼吁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托二级市场,这不仅能大大提高客户黏性,还对缓释风险、降低融资方成本有重要意义。
“信托受益权一定要进行有序流动,否则可能会引发其他很多问题。”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总经理丁化美对新金融记者表示,现在大家都在说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监管层也严加控制,这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缺乏流动性。一旦信托产业形成了一个从信托资产到信托产品再到信托受益权转让的全产业链,那么,将大大深化信托业的改革进程。
丁化美进一步解释,由于现在很多信托公司既没有自己的资金,又没有自己的项目,只是单纯地做“通道”,业务水平和功能发挥都离对信托本来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但如果信托受益权可以在全国范围市场内有序流动,信托公司就可以获得更多资金,从而开展更多主动型的资管业务,回归信托本质,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当然,信托受益权的流通必须有一套基础的制度来支撑。”丁化美表示,面对目前管理制度缺失、信息不对称等难题,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一直以来也在进行各种探索。“从建立之初我们就成立了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公司,将各参与方风险进行隔离,行为进行约束,防范二级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
登录这个登记结算系统不难发现,通过这样的一套交易体系,资产的交易、所有权的变动等在交易登记系统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可以说,在完善的规则之下,信托受益权通过在二级市场的有序流动,不仅可以提升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还可以完善监管,让信托业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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