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6日),中诚信托正式向其投资者承认,“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高达30亿的信托财产或无法按期变现,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向相关主体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维护受益人的利益。业内人士认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中诚诚至金开1号项目将如期兑付,其中将会由工行承担主要责任,中诚信托承担部分责任。对此,工行表示,不存在中诚诚至金开1号项目将由“工行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1月16日下午,中诚信托在其网站发布《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2013年第4季度管理报告》。
这份报告称,该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将于2014年1月31日届满,鉴于王于锁、王平彦、振富能源公司未按期足额向受托人支付股权维持费,王于锁、王平彦、振富能源公司亦未按照受托人向其发送的通知提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白家峁煤矿的整合方案尚未获得批复,信托财产在2014年1月31日前变现还存在不确定性。
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王于锁、王平彦、振富能源公司欠付的股权维持费金额为518,677,700.10元,王于锁、王平彦、振富能源公司亦未按照受托人向其发送的通知提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振富能源公司累计使用信托资金3,030,000,000.00元,信托计划相关账户余额为5,669,444.17元。
中诚信托在报告中表示,2013年四季度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振富能源公司及关联公司融资风险化解问题,并就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但均未取得具体进展。
不过,中诚信托表示,已与部分民间债权人进行了积极沟通,部分民间债权人表态愿意配合受托人化解振富能源公司及关联公司融资风险。中诚信托还表示,“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向相关主体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对此,某信托公司区域副总经理表示,此前一些信托公司遇到类似情况,会选择通过先垫资后诉讼的手段进行,但这一产品目前面临的情况比较复杂,通过诉讼手段短时间或很难解决,而化解振富能源公司及关联公司融资风险,则需要当地政府的配合。
一家信托公司管理人士表示,该信托产品极有可能延期。在振富能源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或许将重组,从而给予工行空间注资新公司,为兑付提供可能性。“工行不会直接垫付,他在法律上也没有这个义务,如果垫付,会是一个不太好的先例。”
“涉矿信托产品虽然项目规模都较大,而且现在因为煤炭市场低迷、价格下跌都有危机。但是这些信托产品通常是由银行和信托合作发行,风险化解能力实际更强,即使个别项目出现问题,银行还是会积极解决,流动性问题都有化解空间。”
一份由平安信托和麦肯锡联合于2013年底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从历史上来说,信托贷款的总体违约率很低,大约在1%左右。但是,在经济发展放缓的大环境下,信托贷款蕴含的信用风险可能在更大程度上暴露。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煤炭、房地产等强周期性行业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如中国证券报前日报道,去年12月20日,同为中诚信托旗下的“诚至金开2号”亦发布临时报告,称“由于煤炭市场低迷,导致新北方公司目前经营困难”,无法按照预期收益率向投资者分配当期收益。
来自普益财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底,去年一共有16只集合信托产品出现兑付危机。
数据显示,2014年,房地产信托和涉矿信托都将进入集中兑付期。据普益财富的不完全统计,2014年共有2814只信托计划到期,其中包括468只房地产信托计划和20只涉煤信托。而在这20只涉煤信托中,就有15只集中在上半年到期。
业内人士认为,相比于房地产信托,涉矿信托产品的风险更大。因为其产品规模远大于房地产信托和证券投资类信托。例如,“诚至金开1号”的产品规模达30亿元,而中诚信托2012年底净资产100亿元,要让其掏出1/3的“家产”并不容易。
“涉矿信托产品的尽调比房地产信托更难。”一位一线的信托经理称。首先是矿种、开采难度、后期成本核算如矿难环保等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而且项目进展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比如采矿证的批准需要地方政府的关系,采矿利益往往带来当地纠纷,对融资方在“黑白两道”的关系要求较高,不确定性较大,很容易耽误工期,影响现金流。相比之下,房地产项目的进展更加有迹可循,收益与预期相差不大。
“信托公司在涉矿信托这一块的利润高达60-70个百分点,而房地产信托,即使是比较好的项目,信托的利润在15个点左右,排名前二十的房企的融资项目利润可能就在10个点以内了。”该信托经理说。
另据财经网报道,此前有消息传出,工行会兜底中诚“30亿矿信托”窟窿,但工行当时公开回应称,这一产品的善后处理将严格遵守托管和代销的协议,工行不会为具体产品的投资风险兜底。
“对此闻所未闻,完全不存在工行要为此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工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对于工行将承担主要责任的说法,北京一位研究信托法的专业人士表示,工行出钱兜底的话,其实没有法律依据,实质上还是一种刚性兑付。而对于中诚信托而言,根据银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
公开资料显示,中诚信托于2010年推出“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截至2011年3月,两期信托共募集资金30.3亿元,主要用于“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振富能源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但是,在2012年5月11日,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立案当天即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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