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再度迎来了政策红利。
日前,证监会提出了六项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其中第四条提出,要抓紧推出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细则,适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支持中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
业内专家认为,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资本支持必须规则先行,不能再重演“圈钱”的游戏,要注重抓紧完善信息披露规则,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提出一些措施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比较好的环境,这有利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但同样重要的是,要让投资者去认可这些企业,就需要做好信息披露,让投资者能够很好地认识到企业的潜力与风险所在,而不能去粉饰报表,包装这些企业,否则就会出问题。同时更要注重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证监会提出的措施表明监管层为了让资本市场真正为实体经济尤其是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决心。
刘俊海指出,非上市公众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之后,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将是一个核心问题。要按照投资者保护优先的精神,抓紧完善信息披露规则,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治理结构,使全国股转系统既有活力,又能弥补场内市场的不足。
“不能再重演‘圈钱’游戏了。”刘俊海指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与服务,必须规则先行,有关部门应把《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改工作列到议事日程上来,证监会本身也要抓紧制定相关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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