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讨论稿摘要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决策的立法项目,须举行立法听证会。
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拖延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落实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实行部分类型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理。
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昨日闭幕,此次市委全会一个重要任务是审议通过《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文件中提出,广州要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决策严重失误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长以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加强南沙自贸区立法
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意见》讨论稿提出,所有规章、规范性文件都将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纠正和撤销不适当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人大常委会对规章、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制度。
同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听证、评估、协调、审议机制,建立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建议稿的工作机制。完善立法听证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决策的立法项目,均须举行立法听证会。建立法规项目网上立法听证会制度。
文件中特别提到,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重点加强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围绕建设世界文化名城,重点加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等方面的立法。
重大决策失误要追责
《意见》讨论稿中同时提出,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依法编制市、区、镇政府权责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职权、权利依据、实施主体、职责范围、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合理确定市、区、镇行政管理权限。
此外,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拖延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记录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的跟踪评估、监督和报告制度。
《意见》讨论稿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中心下移、力量下沉。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文化旅游 、网络安全、城乡建设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逐渐统一市场监管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禁无行政执法权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力。规范行政执法辅助队伍,明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权责范围。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领导干部对执法活动的违法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坚决惩治司法领域腐败
对保持司法独立性,《意见》讨论稿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文件提出,要完善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得要求司法机关执行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此外,讨论稿还提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配合落实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支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依法加强诉讼监督。落实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实行部分类型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理。按照新的改革模式组建黄埔区法院和检察院。
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坚决惩治司法领域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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