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此次深化公安改革的一大亮点内容就是户籍制度。据悉,暂住证制度将要告别历史舞台。
暂住证与居住证相差一字,背后的理念却相差了一个时代
虽说暂住证的推行有其内在原因——改革开放前期到大城市谋生流动人口猛增,超出了城市的容纳能力和建设速度。不过,想来也讽刺,一个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家迁徙、居住居然还要暂住证!到底是行政管理体制去适应人民的需求,还是人民的需求要服从于行政管理的方便?
这种荒谬的暂住证制度是计划经济时期和农业时代实行的静态户籍制度在遭遇市场化改革后,做出临时性应变的产物;它也必将随着工业化程度的加深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终结。劳动力资源的跨区域配置是产业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必然,人口大规模流动势不可挡。如何让户籍制度的作用从控制人口与方便税收,过渡到安定社会和服务民生,是不得不纳入改革范畴的重要内容。
这一内容在这份文件中得到了体现。此份方案强调要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另外,从这次整个公安改革来看,改革的指向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是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政策上、制度上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山雨欲来风满楼,让我们在狂风之中期盼,这场改革不再雷声大、雨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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