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篇
政府切勿直接干预创业
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主要集中于三个地区:旧金山、波士顿和纽约。有超过半数的风险投资公司在这三地集聚,并且有超过49%由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的美国企业亦聚居于此。三个中心区域内风险投资活动的平均成功率比中心区域外风险投资支持企业的成功率高4.4%。研究结果显示,风险投资公司的集中设立有利于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
但在风险投资活动相对稀少地区的初创企业时常遭遇发展资金不足的“瓶颈”。这些地区的政府官员和民间组织领袖常常要求政府出台公共政策促进本地区新企业的投资。然而,各地政府在推动本地区形成风险投资社区的过程中曾进入以下两个“误区”。
【误区】
风投存两大误区
1.政府官员渴望速成并急于掏钱出来创办风险投资公司。其实,培育新产业最重要的立足点在于确保创造性思想能方便地从大学和国家实验室流出。
2.政府直接干预创业过程时缺乏精心设计。政府可用于干预创业过程的举措包括设立政府支助的风险投资基金、用公共养老金体系内的部分资金支持当地的风险投资,或对投资于当地企业的风险投资公司提供特别的税收减免。这些措施对新兴行业的起步阶段尤其重要。可是,干预方案获得成功的前提是必须精心地设计以避免两个常见的“陷阱”:概念的失败和实施的失败。
一个常见的概念失败是风险投资项目在设计之初脱离创业过程的实际。例如许多公共风险投资举措在几年后被放弃是因为方案的赞助方显然不明白这些举措得等许多年后才能初见成效。
如果这些概念性的问题被忽视,那么方案实施前就注定了失败的命运。但大多数的“陷阱”还是在项目启动后出现的,其中最常见的问题是缺乏适当的激励机制和评估机制。
【启示】
完善创业外部环境
美国各地推进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教训给我们的启示起码有两点:第一,风险投资是为创业企业服务的,创造有利于企业家创业的外部环境应成为地方政府考虑的重点。地方政府培育有利于企业家创业的商业文化,营造有利于创业企业家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和提供创办新企业的便利条件等才是根本。
第二,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创业过程只能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不仅使大量的公共资金“打水漂”,还可能干扰创业企业家的创业意志,反向激励他通过行贿手段占有公共资金。纵观美国几十年风险投资业和创业企业的发展历程,政府直接干预企业创业过程的举措无一例外都是以失败告终的。这一现象对我国处于起步阶段的风险投资业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政府支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应侧重于通过制度设计调动私人部门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的积极性,鼓励引导风险投资家群体的涌现。政府不应该把设计出合理的公共资金的激励机制与评估机制作为最终目标。
互联网篇
走出危机靠“新经济”
20世纪50年代起,政府向包括互联网在内的信息技术产业投入了大笔公共资金,造就了“互联网神话”在美国的发生、发展并达到高潮。虽然20世纪末、21世纪初美国经历了互联网泡沫破裂带来的巨大经济动荡,但目前世界各国达成的一致共识是只有依靠“新经济”才能使世界经济走出危机的“泥潭”,并重新获得增长的动力。因此回顾20世纪“新经济”的典型代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历程,总结政府推出的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机制的独特性,对各国今后的经济发展都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三大历程
互联网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美国联邦国防研发基金在创立研发基础设施和相关机构的人员培训上发挥了关键作用。美国项目研发的公共基金和数据网络的规模之大超过同时期的英国和法国。同时,美国学术机构、国防部门和工业研究人员间的密切关系、国内大市场以及强大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业共同成就了互联网在美国的发展。
第二阶段:当互联网技术成熟后,美国国家创新体系的不同组成部分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反垄断和监管政策削弱了已成立的电信公司的市场地位,有助于国内网络服务供应商行业(ISP)的出现,鼓励互联网的应用。国内大容量的市场,连同美国企业在台式机和计算机网络方面的巨大投资为万维网(与互联网互补的软件创新,提高了网络的利用率)出现后互联网的迅速扩散创造了条件。由美国市场规模造就的“网络效应”和利用英语语言书写程序的优势也有助于美国标准的快速建立与扩散。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一阶段的特征是商业应用程序的发展。当基础设施私有化的漫长过程结束后,伴随万维网的引入,互联网的应用显著增加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强劲表现促进了美国本土网络商业活动的蓬勃发展。
三大要素
实际上,支持美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要素主要有三条:一是美国国内的大市场。二是依靠外来发明进行创新的经济特征。三是组织创新。从最初美国国防部的研究项目网络,进化为教育和研究机构的创新工具,再进而发展成公共和私人部门机构间的广泛合作,并利用许多正式或非正式的治理机制来协调标准和基础设施投资。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将计算研究网络建立在国家层面上的国家,也是第一个建立起传输控制/网络通信协定(TCP/IP)标准的国家,还是第一个允许个人用户进入计算机网络并拥有巨大的、竞争性市场的国家。互联网的商业开发首先出现在美国,并在美国获得了最大限度的应用,虽然浏览器的发展利用了欧洲的关键技术。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明、传播和商业化运用的历程中,美国政府的作用表现为一种独特的机制与政策的混合,这种独特性造就了美国在信息技术领域有能力领全球之先。
五大优势
在互联网早期发展的政府支助研究阶段,美国政府的角色与欧洲的英法两国相比,主要体现出以下5方面的优势:1.公共资金的投资规模远超英法。2.项目管理者力求建立起一种宽泛的国家研究基础设施,能同时靠近民用和国防工业企业两种用户需求,并同时向学界、业界和国防领域推广传播技术信息。3.美国早期国防部的采购政策与研究政策相辅相成,有助于鼓励新企业进入新兴产业,支持竞争和创新。4.美国研发项目的成功还归因于政府在任何特定商业应用程序的开发过程中都保持了中立的立场。5.美国国家创新体系还设计出大量的机制和政策来推动私人对互联网技术的投资。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互联网在美国的发展有赖于大学和产业间的密切联系、充足的风险资本、积极的反垄断政策和电信的放松监管。其中绝大部分的要素仍然延续了构成美国战后创新体系的重要因素。
虽然国家的经济政策会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美国企业商业化互联网取得的成就难以模仿,归因于政策和机制的有效链接不易学习,以及美国巨大的国内市场的重要性无从复制。但美国国家创新体系中政府的功能定位和各项政策机制的作用过程依然值得各国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