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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edIn总裁霍夫曼 创始人应何时主动让贤CEO

2013-1-24 7:52:49腾讯科技 【字体:

    北京时间1月23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企业创始人在什么时候应该退居二线,并将公司权力转移至职业经理人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困惑着无数硅谷企业的无解命题。此前的谷歌思科雅虎均经历过这样的公司权力变化,但近年来涌现出的诸多包括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杰夫-贝索斯(Jeff Bezos)以及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这样成功企业创始人继续领导公司走向辉煌的例子也同样不胜枚举。

    对此,职业社交网站LinkedIn创始人、执行总裁瑞德-霍夫曼(Reid Hoffman)日前在博客中给出了自己对于公司权力移交的看法,并同我们分享了自己曾经走过的歪路以及由此获得的感悟。

    在博客中,霍夫曼首先表示自己非常怀念自己在创业初期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还仅仅拥有一个小规模的团队,而我们正在着手建立的却是一个全新的产品。对于我来说,我非常喜欢这个新鲜的点子,并将自己的工作重心放在了相关技术的研发以及公司战略的制定方面。”

    但是,当公司的业务逐渐发展并进入轨道后,作为企业的创始人就必须同样对公司的商务流程以及公司管理方面的工作投入同样的热情。可事实是,霍夫曼对于这方面的工作并不感冒。

    “随着公司从屈指可数的几名员工在我家的客厅办公,发展成了几十位员工在一个像模像样的办公室办公后,我终于看到了公司CEO工作性质的改变。因为当一家公司拥有50名以上的员工后,CEO需要将自己的工作重心更多的放在商务流程以及组织管理方面,但这些都不是我所乐衷的。举例来说,我不喜欢主持每周的员工例会,虽然我可以勉强接下这一工作,但对此却毫无激情可言。”

    毫无疑问,霍夫曼希望自己能够从这些冗繁的商务运作工作中抽身出来,并将自己的精力更多的集中在LinkedIn的公司战略制定方面。因此,霍夫曼随后聘请了拥有一头灰发以及无可挑剔履历表的大卫-奈尔(David Nye)来管理公司的日常商务运作。不幸的是,这样的组合最终并没有奏效,因为如今科技领域产品的发展周期实在太短,短到根本没有时间等待公司对组织、战略和产品业务进行细分。而且,这一等待的成本也十分高昂,即便你公司的产品十分出色,但如果没能抓住这一转瞬即逝的机会,你依然无法获得成功。

    “最理想的情况是,公司CEO拥有和创始人同样的学识、权威以及责任感,如果是这样的话事情便会简单许多。在这一情况下,正确的公司权力转移过程应该是将新任CEO以‘联合创始人’的身份带入公司,而不是以所谓的‘成年人监督员’(adult supervisor)的身份介入。”

    的确,“公司联合创始人”的头衔同“公司经理人”有着天壤之别般的不同。而对于霍夫曼来说,这个位置上最合适的人选便是杰夫-韦纳(Jeff Weiner)。韦纳此前曾由时任雅虎CEO特里-塞梅尔(Terry Semel)招致麾下,负责雅虎首页、雅虎电邮、雅虎搜索和雅虎新闻业务,主导了雅虎网络广告部门的重整,并推出了“巴拿马”(Panama)广告平台。

    霍夫曼认为,如果企业创始人不适合长时间担任CEO一职的话,创始人一般会在很早的时候便意识到这一点。到这个时候,创始人们最好收起自己骄傲的姿态,并主动让贤,然后将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交给自己信任、且关系融洽的职业经理人手中。如果企业创始人能够在创业早期就意识到这一点的话,其公司将更有可能平稳的度过这一权利移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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