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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昨晚公布的方案,新湖中宝为吸收合并方和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方,新湖创业为被吸收合并方。新湖中宝、新湖创业的换股价格分别为3.85元/股和7.11元/股,实施换股时新湖创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新湖创业股份将按照1:1.85换股比例转换为新湖中宝股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新湖中宝将新增A股股份5.6亿股。 推荐阅读 吸并完成后,新湖中宝将作为存续企业,新湖创业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新湖中宝,新湖创业将注销法人资格并办理退市手续。 “这是将"新湖"旗下的两个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进行整合。”新湖中宝控股股东新湖集团称,本次吸并完成后,内部整合带来的协同效应将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按照2006年新湖中宝和新湖创业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新湖中宝负责在上海市及江苏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新湖创业则从事上海及江苏地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新湖中宝表示,将新湖创业与新湖中宝的房地产业务纳入统一的平台进行运营,使得公司在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降、处于调整的时期,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逐步扩大市场份额。 资料显示,新湖创业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截至2008年6月30日,新湖创业的总资产为2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79亿元。新湖创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上海新湖明珠城”项目。除此之外,新湖创业还对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1亿元,持有其注册资本的3.36%;对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持有注册资本的20%;对青海碱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8亿元。 本次吸并完成后,新湖中宝的资产总额由118.14亿元增加至136.03亿元,增加了15.14%,净资产由39.37亿元增加到47.25亿元,增加了20.02%。新湖中宝称,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湖中宝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皆有明显增强,新湖中宝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作者:杜琴庆 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