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日前决定,新设立2亿元省级外经外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其中部分资金将用于扶持企业“走出去”。据江苏省财政厅介绍,从现在起,江苏省内企业到境外从事生产加工、科研开发、建立营销网络等,单个项目中方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项目,可按照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为200万元人民币。江苏省内企业到境外从事石油、天然气、矿产、木材、农业、渔业等资源类投资项目,可按照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贴上限为300万元人民币。 江苏省还将对企业海外承包工程项目给予奖励,已实施的单个项目合同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奖励20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超1亿美元的奖励6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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