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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收购报告书,此次收购以200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确定的圣象集团基准日的全部权益价值约为6.84亿元,比审计后的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增值近1.35亿元,增值率为24.59%。而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依据,圣象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则上升至10.88亿元,增值率则大幅提升至98%。收购报告书认为,成本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圣象集团的所有权益价值。 圣象集团是一家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和研究的企业。集团已从最初的主营强化木地板,发展到今天拥有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壁纸、家具、门业等多个品类的产业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