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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韩劲松傅晓峰)我省设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今年首期引导基金为4亿元。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近日出台。今天,省政府办公厅就此下发通知,加快创业投资企业发展,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我省确定,省级引导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2009年首期引导基金为4亿元,以后将根据财力状况和引导基金投资运作情况,逐步扩大引导基金规模。我省提出,有条件的市和开发区要根据本地的财力状况和创业投资发展情况,成立本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省级引导基金搞好协调配合,共同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 按照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引导基金参股新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我省注册设立,主要投资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未上市中小企业,优先扶持种子期、起步期等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方案规定,引导基金对单个创业投资企业的参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该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总额的35%,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省级与市级引导基金二者同时以参股方式扶持同一家创业投资企业的,政府引导基金的合计参股比例不得超过50%。引导基金参股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7年。 方案同时要求,引导基金不得用于贷款或股票、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