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日前出台16项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主要内容为“取消五项收费、深化四项改革、优化三项服务、简化两项手续、营造一个环境”。
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后,海关总署具体落实外贸稳增长的又一举措。
具体措施中,在“取消五项收费”方面,从10月1日起,一律停止收取进出口货物进口付汇、出口收汇、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打印费、报关单条码费及海关监管手续费等3项费用。
海关总署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以改革促便利,将推进分类通关、无纸通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企业分类管理4项改革。从10月1日起全面推开分类通关改革,年内实现分类通关全覆盖,使高资信企业的通关更加便捷。
在“优化三项服务”中,海关将把“12360”服务热线打造成为民服务的优秀品牌。加快“12360”服务热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0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北京开通全国海关12360统一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咨询服务。
为加快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海关将简化两项手续:一是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对B类及以上企业全面推广实施“内销集中办理纳税手续”措施。二是进一步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的货物进出手续。
在“营造一个环境”方面,海关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实际监管,提高执法水平,继续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为广大诚信守法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营造规范、公平、有序的通关环境。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与发改委、财政部会商,进一步取消ATA单证册调整费和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等两个收费项目,为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事实上,各部门已经把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国家税务总局为落实外贸稳增长,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扩大了出口退(免)税企业、货物和贸易方式的范围,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改为免税,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零税率应税服务实行免抵退税。
商务部9月27日在重庆召开全国商务系统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工作会。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钟山指出,要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结构为重点,打好第四季度外贸稳定增长“攻坚战”。
对此,东兴证券策略分析师王明德表示,中国对外贸易持续低迷已经成为现实,可以看见当前促外贸稳增长政策已经迅速展开。此次促外贸政策短期措施与长期措施相结合,主要有力措施在于税收减免,信用覆盖面扩大,审批程序简化等。预计在未来数月中,促外贸政策效果将会逐步显现。